大明湖开辟垂钓区且“缓行”
读了《期盼明湖有条件开放垂钓》一文,笔者对该文作者提出的大明湖新区开辟垂钓区,为济南的旅游经济发展增添活力的观点不敢苟同。诚然,钓鱼是一种陶冶情操的娱乐休闲方式,但如果在此开辟垂钓区,起码弊端有三。
一是,破坏了明湖新区的旅游形象。今年免费开放的大明湖新区到处鸟语花香、绿树成荫,湖水碧波荡漾、小鱼儿活泼欢快。然而,在风景如画的旅游区,有不少“垂钓翁”在此“打扰”,会给外来游客带来何种印象和感想?
二是,破坏湖区生态平衡。众所周知,鱼类可以减少湖区内的淤泥沉淀、抑制水草的生长,而在此垂钓,会不会破坏生态环境,使清水容易变浑,甚至会使水质变浊变臭?
三是,破坏管理规定。大明湖景区明确规定:“禁止在此游泳、垂钓、洗涮。”明明有规定禁止,现在却有令不止。此种现象经年不衰,势必影响到管理规定的严肃性、权威性,甚至会成为白纸一张。由此,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管理规定,不能让大明湖遭到玷污和破坏。
所以,大明湖不是“池塘”,大明湖里有鱼,不仅可以维持湖区内的生态平衡,而且众多的鱼儿又能为景区再添一道亮丽的风景。由此,喜爱垂钓市民还是从自身做起,人人要做文明市民,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大明湖。
不设垂钓区,一是让鱼儿茁壮成长,二是让大明湖永久碧波荡漾。